川教考院〔2019〕6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9年上半年受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试、
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等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上半年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等申请工作即将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申请时间
2019年2月25日~3月1日工作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自考办公布的时间为准),其中省际转考申请应在2月27日(17:00时)前完成。
二、受理申请内容
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等。
三、受理单位
本人准考证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前往受理单位,提出相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准考证注册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
(三)受理申请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材料准备详见附件。
(四)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
附件: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
试、更改专业编码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附表: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4.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相关课程一览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
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9.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22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印发
附件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理更改考籍、课程
免试、更改专业编码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更改考籍
(一)更改考籍是指考生需对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等有误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改。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办理毕业证书期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发现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且下达了《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的考生,可以申请更换照片。
(二)考生在申请更改考籍时需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交相应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2份(附表1)。
2.姓名中音同字不同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3.因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考籍信息的: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户籍证明,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并有经办人签名。
4.性别、民族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5.毕业审核未通过(照片问题)的考生申请更换照片需提交。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2份(附表2);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
(3)考生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4)考生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学籍表一张。
6.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因工作原因造成考生考籍注册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由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课程免试
(一)课程免试是指考生将自己已经通过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1)省内免试是指我省在籍考生将其本人一准考证考籍内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准考证考籍。免试成功后,原准考证号考籍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2)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其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方能按相关规定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试。
(二)申请办理课程免试的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2份(附表3);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复印件2份。凡提交的毕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实(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不予受理其免考材料。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以出自于该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4)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试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见附表4。
三、更改专业或课程专业编码
考生将现有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的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
(一)规定
(1)考生只能在本人的同一准考证号下将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申办毕业证书的专业编码。
(2)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更改申请只能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后,该课程的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2份(附表5);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省际电子转考
省际电子转考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考籍转出
(1)考籍转出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①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②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③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④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考籍转入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①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②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③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④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⑥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⑦毕业论文成绩;
⑧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⑨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3)申请考籍转出需提交的材料:
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3份(附表6);
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1份(附表7);
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8)。
(二)考籍转入
(1)考籍转入要求
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①考生应已经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②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电子转考工作期间,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申请手续,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④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⑤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仍按我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
(2)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①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②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不一致的;
③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3)办理考籍转入需提交的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③转出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9);
⑤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及复印件1份。
附表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准考证号: 现注册姓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更改内容 | 错误信息 | 正确信息 | 更改原因: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性 别 | |||||
民 族 | |||||
所附材料: 1.准考证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户籍专用章鲜章)
| 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 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 |||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附表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市州(高校)名称: 年 月 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有效居民身份证号 |
申请原因:
本人以上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信息,本人愿承担全部后果。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市州(高校)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格一式两份,市州(高校)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一份。
2.毕业证办理时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需另外提交《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及
由准考证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打印并盖章的《学籍表》1份。
附表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受理课程免试单位: 201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报考 专业 | 层次 | 准考证号 | |||||||||||||||||||||
自考毕业生主考院校 | 毕业专业 | 学历 | |||||||||||||||||||||||
非自考毕业生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毕业证 | 通讯地址或 | |||||||||||||||||||||||
申请免试课程名称 | 课程名称 | ||||||||||||||||||||||||
课程码 | |||||||||||||||||||||||||
原曾学过的课程及成绩 | 课程名称 | ||||||||||||||||||||||||
课程码 | |||||||||||||||||||||||||
成绩 | |||||||||||||||||||||||||
自考生原报考专业(未毕业)名称 | 原准考 | ||||||||||||||||||||||||
证明材料及附件名称 | 证明材料 共 份 页 | ||||||||||||||||||||||||
招考办意见 县(市、区) | 经办人签名: 单位 | 审核意见 学校自考办 市(州)招考办 | 经办人签名: 单位 |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意见 | 单 位 盖 章 | ||||||||||||||||||||||||
备注 | |||||||||||||||||||||||||
填表说明:
一、考生填写一式一份。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凭返回的《课程免考证》办毕业证书。若未批准,则将所有材料逐级返回至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
二、省内转专业、改报专业、外省转入,按转免考要求办理转免考手续。
三、自考毕业生和非自考毕业申请免考都要填写原毕业时间和毕业证书号。
四、考生在原考号未毕业:若原专业未停考,必须按新的准考证号、调整计划后的新课码、新课名来填写相关栏目;若原专业已停考或原专业未停考但调整计划后其课程(2002年前所考)属于任意替代的,则原准考证号和课名均按《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填写。
附表4
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相关课程一览表
取得的非学历证书 | 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 | 课程 代码 | 折换 分数 |
PETS—2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75 |
PETS—2笔试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65 |
PETS—3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8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75 | |
PETS—3笔试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7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65 | |
PETS—4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9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85 | |
英语专业课:综合英语(一) | 00794 | 65 | |
PETS—4笔试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8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75 | |
PETS—5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9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95 | |
综合英语(一) | 00794 | 75 | |
综合英语(二) | 00795 | 65 | |
PETS—5笔试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9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85 | |
综合英语(一) | 00794 | 70 | |
综合英语(二) | 00795 | 60 | |
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CET-4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90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80 | |
综合英语(一) | 00794 | 70 | |
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CET-6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012 | 9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015 | 85 | |
综合英语(一) | 00794 | 75 | |
综合英语(二) | 00795 | 70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含一级B)NCRE-1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018 | 75 |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 | 03301 | 75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NCRE-2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018 | 85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00051 | 75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02316 | 75 |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上机 | 02317 | 75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NCRE-3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018 | 95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00051 | 85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02316 | 85 |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上机 | 02317 | 85 | |
大学外语四级证书(非英语语种) | 英语本科专业名称相同的第二外语课程 | 75 | |
大学外语六级证书(非英语语种) | 英语本科专业名称相同的第二外语课程 | 85 |
附表5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
准考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原报考专业名称 | 原报考专业编码 | 拟毕业专业名称 | 拟毕业专业编码 |
课程专业编码修改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6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转出编号: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准考证号 | 专业代码 | ||||||||||||
专业层次 | □本科 □专科 | 专业名称 | |||||||||||
转出地 | 省(区、市) | 转出原因 | |||||||||||
合格课程及成绩 |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成绩 | 合格时间 | ||||||||
奖惩情况 | |||||||||||||
转入地 | 省(区、市) | 转入地准考证号 | |||||||||||
转入地专业名称 | 转入地专业代码 | ||||||||||||
转入地专业层次 | □本科 □专科 | ||||||||||||
第1页 共2页
1. 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准确无误。 2. 本人同意按照转考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3. 未按转入地要求按期完成转入现场确认,视同放弃转考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转考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经办人: (单位署章) 年 月 日 | 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经办人: (单位署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考试院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此表一式三份,各单位逐级留底备查。
第2页 共2页
附表7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
姓名: 准考证号: 专业(及编码):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编码): |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完整地将以下文字抄写在指定区域内: 我知晓并同意《考生须知》中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保证诚信考试,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 |
抄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写,若笔迹不实造成考籍不能转出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附表8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准考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转入地 |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转出课程成绩合格证复印件请粘贴背面,各单位审核原件后签署意见并署章。
附表9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准考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转出地 |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招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转入课程成绩合格证复印件请粘贴背面,各单位审核原件后签署意见并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