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长:王 红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对学院工作进行规划、决策、管理、检查、督促和评估等,分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副院长:刘玉斌 组织开展学院工作的规划、管理、决策、实施、检查、督促和评估。负责成人学历教学、学生学籍管理和自学考试助学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学生学籍科、教学科、自考办。院长不在学校时,主持学院全面工作。